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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烈祝贺
海北州获批设立
省级环青海湖游牧文化(海北)
生态保护实验区
热烈庆祝 荣获佳绩
近日,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批复(青文旅发〔2025〕210号),同意在 海北州设立省级环青海湖游牧文化(海北)生态保护实验区,这标志着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、区域性保护工作迈入全新发展阶段。
此前,海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紧扣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求,严格依照《青海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》,对照申报条件细致筹备材料,通过深入调研、座谈论证、编制保护规划等系列工作,完成了实验区申报的各项前置环节。此次获批,是省文旅厅对我州游牧文化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,更是对海北文化生态保护发展的有力支持。
海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,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四级名录体系健全,现有列入国家、省、州、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项目共143项,其中国家级非遗4项,省级非遗36项,州级非遗40项,区(县)级非遗63项。同时,海北州可挖掘申报非遗代表作项目底蕴丰厚,自然生态景观资源优势鲜明,文旅融合发展前景广阔。长期以来,海北州通过加强政策扶持、建设传习所、举办技艺线上线下培训等多种方式,推动非遗传承形成梯队化发展。目前,国家级、省级传承人不仅继续活跃在一线,还通过“收徒+培训”模式培养新生力量,部分州级年轻传承人已崭露头角;全州现已建成非遗传习所52处,非遗工坊4家,“青绣”培育企业6家,非遗传承基地2处,非遗生产性保护单位29家,组建传习队伍33支,传习人数达518人,展现出非遗发展的蓬勃新活力。
展开剩余61%设立环青海湖游牧文化(海北)生态保护实验区,对推动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、整体性、系统性保护,维护文化生态系统平衡完整,增强文化自信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。
下一步,海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将以此为契机,严格按照《青海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,健全工作和保障机制,科学编制保护规划与实施方案,扎实落实各项保护举措。我们将全力守护环青海湖游牧文化瑰宝,推动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,让海北的游牧文化在传承中焕发新活力,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海北力量!
本期撰稿:宋维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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